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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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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
2014年09月23日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常委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阅读量:2519    本文字数:9144

整改目标:实现区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零台账”。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嘉定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规定》,通过建立完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实地督查、强化社会监督等途径,凸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群众性,真正激发精神文明创建的活力和效能。

牵头领导:林峻

责任部门:区文明办

整改时限:已出台《管理规定》,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3):统筹全区差异化发展不够,工作中存在简单化倾向,习惯用“一刀切”的标准应对复杂多样的基层工作。

整改目标: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提高考核政策的科学化水平。

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镇、部门考核体系,完善差别化考核政策,避免“一刀切”。根据街镇的不同定位和发展阶段,调整考核体系、考核项目、考核权重等,增强考核的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进一步淡化GDP考核,增加对村居社会治理的考核权重,引导基层干部在抓好转型发展的同时,把更多精力转移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上来。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委政研室、区人社局整改时限:已对2014年考核政策作出调整,持续推进。

(二)严肃党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

针对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干部培养选拔和分类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激励干部以良好的作风为民干事创业,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整改事项(14):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各级党组织没有较真管、从严管。

整改目标: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

整改措施:按照2013-2017年全国、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每年举办党性教育专题班,五年内将全区区管干部轮训一遍,改进教育培训方法,提高党性教育质量,强化岗位实践锻炼。

牵头领导: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办法》,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5):领导干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下属及时提醒、严厉批评不够。

整改目标:从严干部教育和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监督。

整改措施:修订《中共嘉定区委关于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书记带头,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次,经常与街镇、委办局等有关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沟通思想、融洽关系、交流工作、增强合力。

牵头领导:马春雷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完成《实施意见》修订,持续推进。

2.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整改事项(16):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交往中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现象,各单位礼品收缴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关于禁止违规收送礼品的纪律要求,规范对上缴礼品的处置流程,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贯彻<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纪律要求和工作流程;礼金一律上缴区财政,礼物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过拍卖、扶贫帮困、慰问、捐赠等渠道处理;每年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送礼品情况进行一次登记统计;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单少军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整改时限:已出台《实施细则》,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7):部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自身廉洁从政要求不够严格。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党员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意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行动自觉。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各街镇和区委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员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办法(试行)》;每年全体对象进行书面述责述廉,组织部分对象向区纪委全委会口头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

牵头领导:周金林、单少军责任部门:区纪委

整改时限:已出台《工作办法》,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18):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

整改措施:督促领导干部规范、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制定《嘉定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完善抽查核实信息查询流程,按照机关、事业、企业三个类别各5%的比例随机抽取核查对象,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在对抽查信息进行比对的基础上,分门别类提出审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处理。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出台《工作规则》,持续推进。

3.改进干部选拔任用

整改事项(1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有序规范实施。

整改措施:①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嘉定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初始提名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推荐责任制。②在全委会提名推荐党政正职人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提名推荐主体,探索推行非定向无任用署名推荐,建立“一次推荐、分次使用、循环补充”的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办法》修订,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0):南北区域之间、条块之间干部交流的政策措施研究不够。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搭建干部交流平台,丰富干部岗位经历。

整改措施:①搭建统筹配备区管干部的综合比选平台,统筹考虑干部素质、能力、经历、专业、性格等多种因素,统筹考虑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统筹考虑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全面分析班子结构、发展需要和岗位匹配度等,着眼于大平台比选、培养性交流、制度性交流,积极推进街镇、委办局、区管企业之间干部的交流任职,切实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与工作活力。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基层经历的有关规定,对缺少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处级后备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任职,进一步丰富岗位经历。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1):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整改目标:着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与嘉定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后备干部队伍。

整改措施:①继续组织实施“双百”工程、“成长”工程,使年轻干部进一步开阔视野、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②根据年轻干部成长规律和培养需求,实施信访一线跟学,组织开展现场教学,聘请导师带教,开展“微课题”调研、网上专题学习、公益服务等,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才。③开展处级后备干部专项调研,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群众的原则,组建若干个调研组分赴各单位,通过访谈了解、现场观摩、查阅材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单位后备干部情况,构建好干部人才“蓄水池”。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2):基层干部能力、素质与新形势要求不相匹配,结构不尽合理,稳定性差,后继乏人。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整改措施:继续深化“班长工程”,进一步拓宽培训对象,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模式,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基石工程”,通过十大模块化培养计划,力争到2015年在全区建立一支300人左右的村居正职后备干部队伍、一支1000人左右的村居副职后备干部队伍。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整改事项(23):少数党员干部曲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由明转暗,出现“廉而不勤、廉而不为、懒政惰政”等“为官不为”现象。

整改目标: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等不良风气,引导党员干部按制度办事、按上级要求办事,奋发有为、主动作为。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本区《贯彻中央、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教育,规范用权行为,锤炼良好作风,抵制“庸懒散奢”,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开展作风和效能测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曝光,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周金林、单少军、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4):对干部日常工作状态、工作效能和工作业绩缺少及时发现和监管机制,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好人主义现象普遍。

整改目标: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激励督促干部改进作风。

整改措施:①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办法》,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②建立政务网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机关干部全程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全方位考核。

牵头领导: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科委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办法》、完成平台建设,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5):现行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制度不够规范,要求不够统一,缺少可操作性。

整改目标: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制度,在全区领导干部中予以严格执行。

整改措施: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领导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通知》,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6):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平衡。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建立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述职方式和述职流程,切实加强基层党(工)委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党(工)委书记总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马春雷、周金林、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实施意见》,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7):对基层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目标:加强对村居干部管理,促进村居干部认真履职,进一步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整改措施:制定《村居主要负责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村居党组织书记任期内调动备案制度》,完善农村“四议两公开”、社区“两委议事”等民主议事协商平台,切实加强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的范围和途径,丰富群众自治的内容和形式,确保群众有序参与。

牵头领导: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5年内出台《制度》,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8):党外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性有待加强。

整改目标: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体系。

整改措施:发挥区委党校、区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阵地作用,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加强分层分类指导,放大“同心大讲堂”品牌效应,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深化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经常性沟通协调,积极拓宽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渠道,切实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力度。

牵头领导:陆奕绎、董依雯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29):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区、镇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机制。

整改措施:完善《区、镇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多层次搭建联谊交友平台,推动更多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保持经常联系,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广交深交一批经得住考验、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挚友诤友。

牵头领导:陆奕绎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0):区内社会组织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整改目标:让社会组织优秀人才享受区内人才同等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制定《嘉定区社会组织人才扶持办法》,着力引进、培养和扶持各类急需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优化本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周金林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人才办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办法》,持续推进。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针对社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城市管理难题破解不力、城市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等突出问题,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整改事项(31):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的发现和处置机制不完善,信息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利用。

整改目标:完善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体制。

整改措施:加强条块融合和跨部门合作,提高行政效能;规范人员管理,提高巡防队伍专业素质;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联勤联动。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2):外来人口无序增长,滋生各类社会问题。

整改目标:实现全区外来人口“总量控得住、结构能优化、素质能提升、管理有办法”的目标。

整改措施:完善人口规模综合调控体系,理顺人口管理工作机制;出台并运用好“两个合法稳定”认定的操作细则;探索以房管人创新试点。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社工委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3):交通服务配套不够完善,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创建“公交城区”,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环境。

整改措施:以“公交便利出行”专项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区域公交线网布局,增加公交运能配置,提升公交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地面公交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让公共交通更便捷更具吸引力。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4):部分行政办公场所、公共建筑、居民小区内手机信号不稳定,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让群众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整改措施:对信号薄弱及盲点地区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重点整改区域和问题关键点。按照先易后难以及共建共享的原则,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目标,力争早日实现移动通信网络基本全覆盖。

牵头领导:费小妹责任部门:区科委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5):公共文化设施投入的决策机制不完善。

整改目标:搭建群众民主参与公共文化决策的沟通平台和监督平台,建立更加合理、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整改措施: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公共文化管理议事会,推进公共文化决策参与及重大文化项目的公众听证,充分发挥群众在公共文化建设和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过议事会通报公共文化建设情况;重大公共文化决策前,召开议事会进行意见征询;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运行、经费使用等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牵头领导:林峻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整改时限:2014年内完成区级议事会组建工作;2015年推进街镇议事会组建工作。

整改事项(36):村(居)民自治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目标:增强基层自治组织自治功能和服务村(居)民能力。

整改措施:制定《村居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村居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实现政社良性互动。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社建办、区农委

整改时限:2015年前出台《清单》,持续推进。

2.整治城市管理难题

整改事项(37):对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重视不够,存在“重突击、轻长效”现象。

整改目标:提升城市整体面貌,助推城市品质发展,力争获得“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

整改措施:按照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标准,聚焦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创城“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创城工作区领导专项实地督查活动,稳步提升嘉定城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切实落实好创城为民、惠民理念。

牵头领导:周金林、林峻

责任部门:区创城办、区文明办

整改时限:已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和区领导实地督查,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8):社区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社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立快速发现的三级巡查机制,整合房管、物业、城管等多方资源,注重前置管理,推行建立社区、物业公司“门禁关”工作制,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新增违建的拆除力度,对正在搭建的新增违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及时制止、处置违建行为。组织力量排摸、梳理整治对象,针对性地制定“一户一案”整治工作方案,拆除一批别墅小区的已建违法建筑。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拆违办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39):“群租”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目标:着力解决“群租”问题,消除小区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加大房屋出租管理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小区电子屏幕、告示栏、黑板报等方式对住宅小区群租行为整治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共治共管的舆论氛围。针对“群租”矛盾突出、居民投诉集中的住宅小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加入代理经租的行列,建立规范健康的租赁市场。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房管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3.维护城市运行安全

整改事项(40):治安形势日益严峻,“两抢”、入室盗窃、“八类”刑事案件等数量居高不下。

整改目标: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整改措施:整合各类资源,继续深化治安防控“六张网”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强化宣传引导,构筑牢固的防控基础;坚持专群结合,完善网格化人防体系;加快机制创新,推动治安防控跨越式发展。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1):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信访稳定形势复杂严峻。

整改目标: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工作体系。

整改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分级分责和“三人小组”制度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强化责任考核和情况通报,完善领导包案和督查工作机制;规范街镇综治中心和村(居)综治联勤工作站运作,完善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牵头领导:倪耀明

责任部门:区综治办、区信访办、区司法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2):对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提前把握不足,存在被动应对现象。

整改目标:健全民族宗教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体系。

整改措施:推动区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每年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不少于2次,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进一步提升源头预防、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能力。完善民族宗教领域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防机制,健全少数民族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协同管理机制,细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重点防范境内外敌对分子、涉疆涉维和邪教人员等不稳定因素。

牵头领导:倪耀明、陆奕绎

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民宗办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3):部分生产型企业员工居住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突破城市管理难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对所有生产型企业员工居住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家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条块联动,堵疏结合,对涉及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和督查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

牵头领导:费小妹责任部门:区安监局

整改时限:已制定整改方案,2014年9月全面启动,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4):城市防汛防台基础建设薄弱。

整改目标:改善本区防台防汛设施,有效解决大暴雨天气道路、下立交、地下空间(车库)等积水问题,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

整改措施:积极编制新一轮防汛除涝规划,提高全区整体防汛能力,推动防汛除涝从以自排为主逐步转向以强排为主,加快推进防汛设施改造,抓紧完成21条道路(居民小区)积水点改造,完成5个下立交增设驼峰、二路供电和机泵改造,完成600个市政下水道窨井防坠网改造,完成居民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防汛设施改造,完成江桥、望新两个圩区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防汛办

整改时限:相关防汛设施已在2014年主汛期前完成,其他工作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5):区域交通秩序有待改善,非法营运问题较为严重。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整治,切实维护区域客运秩序。

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的“黑车”,加强客运管理,提升监管能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客运环境。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整改事项(46):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目标:加大打击力度,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整改措施: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计划,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强视频监控等电子化设备应用,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积极采取联合执法、错时监管等措施,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食药监分局

整改时限:已实施,持续推进。

(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时松时紧、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规定,建制堵漏,加强管理,防微杜渐。

1.严格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

整改事项(47):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整改目标:及时制止并纠正本区办公用房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制定本区《关于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认真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等问题。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机管局

整改时限:2014年7月至2014年底前整改完毕。

整改事项(48):公务接待、因公出差、举办会议等公务活动存在超规格、超标准现象。

整改目标:加强财政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整改措施:根据《上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区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领导:杲云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区合作交流办

整改时限:2014年内出台制度,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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