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
2011年11月14日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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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1年11月16日,是上海市嘉定区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全区有近53万名选民将在各自的选区依法投下自己庄严的一票。区选举委员会提醒广大选民:认真了解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准时到达投票选举地点,正确填写选票,珍惜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投票选举是整个选举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法定步骤,是选民在选举过程中行使政治权利的集中表现,每位选民要依法表达自己的意志,行使神圣的民主权利。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嘉定区投票选举形式为,每一选区设一个中心会场、若干个投票站。关于委托他人代写选票,《选举法》规定:“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关于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规定:“选民外出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据悉,我国的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2种方式。我区这次换届选举共推荐出1695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1696名镇人大代表候选人。经充分讨论、酝酿和协商,按照法定的差额比例,依法确定了区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337名、镇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758名。11月9日至11日,区、镇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已与选民见面。 记者 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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