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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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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01日

如何看待网络“审丑”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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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只有审美一说,何来“审丑”?然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通过“扮丑”搏出位、引起大众的关注现象,真真切切地发生了。这些负面的、丑陋的热点事件,经过网络的传播、放大、发酵,逐渐演变为一场场网民们的集体狂欢,也成为人们现实生活中茶余饭后的谈资,不少事件中的“丑角”,甚至还成了娱乐和商业的新宠。

丑人丑事,为何会引来网民的“高度关注”?不可否认,这其中有些是正常的社会舆论监督,但更多的是受各种商业利益驱动,由幕后推手操盘“导演”的闹剧。而人们热衷议论这类反面的、虚假的、情色的、丑陋的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当下人们审美心理的一种变化。当网络“审丑”现象变得堂而皇之、各种低俗的炒作手段层出不穷、不断碰触着社会的道德底线,有意或无意为此推波助澜的人们,是否也该醒醒了?

你选择打开还是关闭网页?

网络红人一茬接一茬,却多数以丑为“亮点”,在这些“妖孽”横行网络之时,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正是人心的浮躁,给了这些“妖孽”生存的土壤。

记得有部获得普利策奖的美国话剧,名字已经忘记,剧情却记得清楚:杀手绑架了一家人,向正在收看现场直播的观众提出:只要现场直播的收视率降低,就可以不杀害人质。如果你坐在电视机前,你会如何选择?是忍不住好奇继续看下去,还是为了挽救生命而关掉电视机?这个故事其实和我们的现状有相似之处——我们都知道那些所谓的网络红人,归根结底是通过丑陋的外表或行为炒作自己,哗众取宠,我们是好奇围观,抬高这些小丑们的“人气”?还是选择关掉网页,抵制这种丑陋的炒作?

很遗憾的是事实证明,选择前者的人不在少数。正如那部话剧的结尾,人质被残忍地杀害了。换言之,我们中的一部分人,开始逐渐偏离真善美,变得浮躁、喜欢猎奇。正是人心的浮躁,给了小丑们献丑炒作的“舞台”。随着工作压力增大、生活节奏加快,我们的娱乐变成了追求“快感”,我们对美的追求也逐渐成为对“亮点”追求。与那些荷塘月色、小桥流水相比,丑陋、无耻更能吸引只求一时刺激的人们。

成熟的社会文化氛围,产生的是艺术家和哲学家,我们应该学习他们,摒弃浮躁,用真正的美来缓解自己的压力,而不是通过这些“红人”的丑陋“演出”,满足享受感官刺激的欲望。 付迩

不做网“托”

网络上总能爆出让人瞠目结舌的荒唐人和荒唐事,跟帖者如云,热议者更是如恒河沙数,于是“晒丑”成了这些人发财致富的手段和途径。不少人对此口诛笔伐,我倒认为这大可不必。当大家抨击这些现象的时候,这些事件的幕后推手或许正在拍手称好呢!因为这从另一种角度达到了炒作的目的。所以,我们大可采用“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招数,倘若大家都对这些“晒丑帖”一笑而过,谁也不回帖、转帖,这些丑人丑事没了再次传播渠道、没了市场,只能无疾而终了。

归根结底,网络“晒丑”大行其道,就是因为网民们的围观让那些“要票子不要面子”的“丑角”们看到了发财的希望。因此也可以说:是“审丑”风气助长了“晒丑”之风。要杜绝层出不穷的“晒丑”事件,当务之急,还是要广大网民克制自己“审丑”的欲念,淡然面对这些“晒丑”行为。 景行

不能逾越底线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发声的机会与渠道。去年有“后宫优雅”和“贾君鹏”,今年出了马诺、“兽兽”、“凤姐”、“小月月”。相信但凡智商水平与知识水准都算正常的人,都会剔除这些故事里不正确亦或是不正常的描述与言论,看过笑过了之。所以,有人义愤填膺地认为这些人的出现,扰乱了公共审美秩序与价值观取向,我个人倒觉得没有那么严重。她们的言论虽然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但毕竟还在法律与道德所限定的范围内。只要不逾越底线,那么任何粗鄙、或是可笑的对自身价值和人生取向的评估与判断,尚可容忍。

鲁迅先生曾说,一部《红楼梦》给道学家、经学家、革命家以不同的形象概念,这些“丑人”带给我的更多是关于网络传播威力的启示。网民们从众,渴望新鲜好奇的事物。他们既是你,也是我。在传播方式从“博客时代”转向“微博时代”的当下,每个人都能不经任何物理意义上的常规渠道,就可实现与另一个人的网上交流。我想,跨过这些网络事件以后,如何学习在全新的时代里用全新的方式进行交流,才是我们所需要思考的问题。

莫成玺

如果认真你就输了

网上流传着一条“规则”:认真你就输了。对这些不断挑战人们心理承受底线的“丑人丑事”,不妨也抱这种态度,不必当真、无须理会。

这些网络红人,博取大众“眼球”的方式,基本都逃不出“低俗”和“俗媚”,扭曲了人们对美好、积极事物的欣赏能力,甚至误人子弟。

我着实想不通,为什么这些“多作怪”的“丑人”会如此之“火”?是不是那些网络“丑人”突破社会道德准则的言行,也契合了有些人内心阴暗的想法?当闹剧一出出上演,又一出出收场,一些看客被“丑”带领着,从“丑”中自娱自乐自我安慰,获得“享受”的感觉,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这些网络“丑人”被时代嘲弄着,也嘲弄着时代。他们是牺牲品,也是展示品,被大众消遣地“供奉”。

是的,这些事儿与这些人都只是浮云。如果认真了,那你就输了。只有将他们看得云淡风轻,才不会因为他们的出现或喜或悲,大概也就不会为这些炒作所迷惑了吧。 飞扬

道德准则缺失的产物

其实细细看来,“芙蓉姐姐”们的种种表现,都彰显着“我很丑但我很自信,我很无知可我很骄傲”。我只能说,她们的蹿红,至少代表着现代社会道德存在缺失或隐患。

媒体坚守道德准则的隐患在于,是否仅为了报道的“眼球效应”,而忽视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

公众坚守道德准则的隐患在于,是否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或低级趣味,而过多去关注这类以“丑事”?

个人坚守道德准则的隐患在于,是否为了成名,可以不顾羞耻、丢弃自尊心,甚至于放弃了身为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底线?

在我看来,“审丑”态势已经愈演愈烈。从对“芙蓉姐姐”和“凤姐”展示形象的“丑”,到以各种“艳照门”系列展示人性的丑陋,越来越多的人依靠挖掘丑陋而走红名利场。面对这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丑”事,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桑尼

不跟风“看丑”

我还是被人“卖”了。但是坚决不帮“人贩子”数钱。

国庆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办公室里就你来我往地讨论着“小月月”,让对此一头雾水的我变成了out man(落伍的人)。但是,注上了“恶心”标签的帖子,我是不会去看的。

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无异于慢性自杀。”按照这逻辑,占用别人的时间谋取金钱利益,不就等于贩卖人口吗?

按当下网络小说的市场价一个点击0.02元计算,截至2010年10月12日下午3点,“小月月”原帖点击率超过3700万次,一周收入74万元。后来又出了“拜月神教”、贴吧、论坛、插图,甚至“淘宝”上还出了“小月月”的延伸产品出售,幕后推手钱囊的膨胀尺寸已经没法儿具体衡量了。但我知道,以贱价卖了自己的时间,没有享受到花前月下的浪漫,没有体验到济世救人的英雄气概,换得的只有恶心、雷人的感受,甚至还免费帮“小月月”宣传,颇有几分“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的意味。

我识破了“小月月”“人贩子”的本质,但是我还是被“卖”了,因为耳朵无法选择同事间议论的内容。如今,我也对“小月月”的经典段落耳熟能详,但我坚决不去看原帖,因为小时候,奶奶总跟我说:“孩子,别傻了,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呐。” 夏语

保留一份纯净

那天,10岁的侄子对我说:“你们大人是这世界上最讨厌的人。”我问:“为什么?”他说:“你们喜欢看的不是争房子、婚外情,就是明星绯闻。动画片比这些好看多了。”我无言以对。。

当我知道“芙蓉姐姐”被邀请参加老艺术家们的话剧首映式,“凤姐”现如今的出场费有5位数……我开始讨厌自己,讨厌自己无聊时点击过有关他们的网页,帮他们刷了流量,让那些为了金钱可以没有原则和底线的人,实现“名气”和金钱的“双丰收”。

我也开始焦虑,我把一个有着纯净眼睛、美好笑容的小宝宝带到这个追名逐利的世界,如何能保留着他的纯真和纯洁?我常有个疯狂的念头,带他逃到一个没有人的孤岛上,在那方净土,心灵不会受到污染。 海芳

追逐“眼球经济”导致的群体失衡

在大多数人眼中,“凤姐”是个笑话。可奇就奇在“凤姐”居然凭着那一系列充满臆想色彩的话语出名了,居然还有商家愿以重金请她代言,有工作室愿意将其包装成“明星”。她的知名度如鹏飞风起、扶摇直上。

说起来,“凤姐”并非第一个以“丑”打开成名之路的人。木子美,“芙蓉姐姐”均借“献丑”大摇大摆地走入公众的视线。这些人的走红,与那些什么人都敢请来做广告的商家、什么人都敢包装成明星的公司、什么话都敢刊登的媒体,有莫大的关联。如此一味追逐轰动效应,追逐“眼球经济”,实在令人怀疑他们是否具有基本的职业操守,甚或是在挑战公众对于丑陋的容忍极限。这感觉仿佛是身边爬过一只讨厌的蛞蝓,可突然有人捧起这只蛞蝓昭告天下说,这东西是如此美丽精致……实在令人腻心得紧。

应该说,面向大众的媒体,尤其是媒体工作者对大众审美的导向负有一定责任,他们有责任引导受众了解哪些是真正的美丽。可现在某些媒体,特别是网络的报道,少有那些为民族解放出生入死的老兵,鲜见那些为社会建设挥锹提镐的工人,难寻那些为解决餐食温饱挥汗如雨的农民,反而大肆宣传炒作像“凤姐”这种毫无技巧与人格,依靠粗俗的行事水准和毫无廉耻之心的言论而发家的人,可谓一叶障目,买椟还珠。往大了说,这是浪费社会的公共资源,往小了说,这样的“节目”对个人成长也有害无益。如此的走红与出名,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鄄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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