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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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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5月18日

政府工作更“透明”

市民了解政府信息有“渠道”

阅读量:869 本文字数:3301







生活中,市民可能时常遇到这样的事情:家门口开始建设什么工程了,同事、邻居传得沸沸扬扬,可就是没有途径了解“正道消息”;政府出台了一项项政策和规定,但却拿不到具体的文件好好琢磨琢磨……随着今年5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实施,这类信息随时都可能获取。

根据《规定》,嘉定区政府机关(指嘉定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区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自5月8日起,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欲知政府信息先看《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机关编制了《上海市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上海市嘉定区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得区机关政府信息,可以先到区政府网站(网址:www.jiading.gov.cn)或区机关政府信息发放点——嘉定区档案馆公共查阅室(地址:嘉定镇墅沟路2003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59530799×2419)阅读或领取《指南》、《目录》,并下载或领取《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区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方式有2种

政府信息公开,其方式一种是主动公开,另一种是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范围由《目录》列出。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区机关将予以提供;如需要了解《目录》内容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区机关申请获取。区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区机关主要在网上和公共查阅室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同时,区机关还将通过《嘉定报》、《嘉定电视台》等辅助性的公开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区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区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区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这类信息。

区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犯的;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但法律、法规和《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限

区机关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的在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

受理申请获取信息的机构

区机关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获取政府信息申请。

受理机构:

嘉定区档案馆,地址:嘉定镇墅沟路2003号(区政府3号门东侧),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59530799×2419 传真:69989057邮编201800电子邮箱地址:danganguan@jiading.gov.cn。

区机关的辅助受理机构:

嘉定区房地产信息技术中心

地址:金沙路64号 电话:59528519

嘉定区城建档案信息中心

地址:北大街79号 电话59521861

嘉定区劳动局办公室

地址:金沙路28号 电话:59534035

嘉定区民政局档案室

地址:塔城路560号 电话:59520194

以上受理机构办公时间均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到相关的政府各职能部门申请获取信息。

获取信息的申请方式

◆通过互联网向区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上填写《申请表》(网址为www.jiading.gov.cn),并网上发送;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个人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受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交书面申请。

区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内容。

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向区机关提出申请的,需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区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首先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区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区机关在办理全部申请后,一并答复。因此,为提高效率,建议申请人一事一申请;同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区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区机关视不同情况当场答复。

监督及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机关未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可以向嘉定区监委投诉。投诉电话:69989828 投诉电子邮箱:jjts@jiading.gov.cn 地址: 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邮编:201800 同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区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区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相关链接

什么是政府信息?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所指的政府信息,应当同时符合3个条件:由政府机关掌握的信息;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由特定载体所反映的内容。

信息是较为抽象的概念,需要一定的载体予以承载才易为人们所掌握。政府信息也不例外,过去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主要以纸质媒体信息为主,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机关的大规模应用,目前政府机关以胶卷、磁带、磁盘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记录的政府信息日益增加,因此,政府信息包括了这些形式载体所反映的内容。

哪些政府机关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上海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具体而言,包括市和区、县、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根据法定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哪些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的信息。包括: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包括: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的信息。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此外,政府机关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制定过程中,起草机关或者决定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草案内容,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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