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社会新闻
2016年01月26日
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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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中首次启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上线当天,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将侦查机关、该院侦查部门等移送过来的案卷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栏目建立案卡,随后将纸质案卷扫描成图片格式并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生成。生成后的电子案卷可刻录成光盘,供律师随身带走,缩短了律师预约阅卷时间。“突破了传统图片格式难以编辑的瓶颈,案件承办人可以通过OCR文字识别技术复制案卷中的相关文字,进行整理编辑筛选,提高办案效率。”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子系统,通过将传统的纸质卷宗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工作人员只需点击该系统目录中的“电子卷宗”,后台将自动链接到电子阅卷管理系统,实现两大系统“零时差”同步运行。
近年来,区检察院不断探索信息科技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结合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将信息科技应用到检察业务的各个领域,去年,该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记者 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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