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启动“欠薪保障金”机制为员工垫付工资
“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心里踏实了!”
阅读量:1533 本文字数:1023本报讯 “太感谢了,终于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心里踏实了!”8月11日在执行现场,嘉定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将写有执行案款的信封一一送到现场的员工代表手上。
2020年以来,嘉定某公司在全国各地开设的连锁店被曝经营异常,陆续拖欠员工工资百万余元。去年9月,嘉定区人民法院受理嘉定区人社局与该公司申请执行行政处理决定一案,经区人民法院与区人社局的不懈努力,员工拿到了自己应得的部分欠薪。
被申请强制执行的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相关负责人又处于失联状态,导致112名员工工资被拖欠。“拖欠员工1—2个月工资、管理层4个月的工资。”公司前员工汪先生介绍,“当时觉得自己的血汗钱拿不到了,特别失落。”去年9月,因该公司拖欠112名员工168万余元劳动工资,区人社局作出责令该公司补发拖欠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因该公司未能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区人社局向法院申请执行,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和其他财产已被多家法院在先查封,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发现这一情况后,区法院及时启动“欠薪保障机制”。“当被执行企业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时,我们可以向人社局申请欠薪保障,由人社局代表国家垫付一部分企业欠薪,解决员工燃眉之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谢蕾说。
随后,区人社局通过“欠薪保障金”机制对76名申请欠薪保障的员工垫付工资共计98万余元。“你的欠薪垫付金额一共是29760元,请确认。”汪先生看着信封上的金额,仔细核对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后,在名单上签字。“今天拿到钱,感觉踏实多了。”汪先生说。
接下来,区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直接责任人依次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黑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谢蕾表示。对一些因为外界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全国最高法院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区法院会根据相关政策,把控善意执行的理念,充分利用各项措施的延伸,给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期。
“首先我们会主动和被执行人联系了解情况,另外会对限制最高消费和失信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云龙说,“被执行人说明情况后,我们暂时不采取信誉上的处罚,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来筹钱、和解或分期履行这些被执行款。”
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已为11家公司的120位劳动者申请欠薪保障金共计241万余元。法官提醒,如果遇到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便于后期对公司财产的执行。
撰稿 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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