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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要闻
2016年04月12日

嘉定10天查处八千余起突出违法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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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下旬起,嘉定公安、交警部门在城中路、博乐路等10条重点整治路段和公交枢纽、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对机动车乱停车、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截至4月5日,已处理十类交通违法行为8229起,其中违法停车3198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2902起,行人违法行为133起。

被记3分、电瓶车载人罚款20元……近日,不少市民发现,路面的交警警力突然多了起来,各种交通违法罚单也晒满了朋友圈。“交警全员上岗,公安民警也有力量增援,从源头加强处罚和管理,最终实现长效管理。”公安嘉定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整治带来的明显变化是:不少机动车比以前守“规矩”了。4月5日早高峰期间,城中路清河路十字路口交通较为繁忙,多名交警和协管员在现场维护交通秩序,过往机动车辆秩序井然,在绿灯结束倒计时开始后,大多数车辆立即减速,并未出现抢黄灯现象。在记者观察的半个小时里,未发现违法变道和路口违停现象。随后,记者来到城中路环城路、博乐路塔城路等重点路口,机动车违法行为相对较少,即使没有“重兵把守”的小型十字路口亦是如此。

然而,行人或非机动车违法现象依旧较为突出,“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逆行等较为严重。”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这也成为此次交通整治中的一大难题。

“管人比管车困难得多。”这是很多交警的感受。对于行人交通违法屡禁不止,除了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之外,还有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等原因。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为10元,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为50元。“假设处理1个行人要花费20多分钟的时间,可能就要漏掉很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有时候一起妨害公务行为,可能需要很多人去处理。3月30日,在塔城路城中路,3人驾驶两辆无牌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处罚时暴力抗法,造成3名民警和3名协管员不同程度受伤,最终违法人员被刑事拘留。粗略估算,现场处理加后期审讯等工作,投入各种执法人员数量超过10人。

采访中,有市民支招,在当前警力有限的情况,可以增设电子眼专门抓拍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将这些违法行曝光警示;对于易发生机动车违停的路段,可增加投入安装监控探头,提升执法效率。还有一些市民也对管理部门提出了一些建议。比如,有些路面是应该划禁停线,包括禁止临时停车。事实上,近年来,机动车激增和停车泊位少的矛盾尤为突出,始终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有时只停一分钟,后面就会滞留近10辆车。”记者从区公安部门得到的最新消息,日前,工作人员已在塔城路、墨玉路、城中路等10余条道路两侧沿街划了黄实线,禁止临时停车,违者将罚款200元、记3分。

 记者  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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